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宣布了48种不合格食品暂停销售,河北省绿宝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宝露”桂圆八宝粥(以下简称“绿宝露”)因可溶性固性物和甜蜜素不符合卫生标准被列入黑名单。昨日,该公司负责人辩称,“绿宝露”质量合格。
■事件回放
产品不合格
今年3月28日,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河北省绿宝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宝露”存在质量问题。怀柔分局立即对该公司生产的桂圆八宝粥进行封样,并将4桶样品送往出北京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4月14日,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可溶性固性物结果为4%,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俗称甜蜜素)检测结果为0.02g/kg,均不符合卫生标准。
4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发函给河北绿宝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请其在15日内到该局认定产品,办理认定事宜。
北京遭下架
6月14日,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决定包括“绿宝露”在内的48种食品在北京停止销售,并提醒当地消费者,凡已购买48种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绿宝露”申辩
甜蜜素符合标准
河北绿宝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接到怀柔分局函件后,于4月18日向北京市怀柔分局提出质疑,认为判定其产品不合格不妥。该公司负责人张中华说,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没有强调罐头食品不能使用甜蜜素,而且国内很多知名品牌也都在用。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的规定,其最大使用量为0.65g/kg,所以我认为我们的产品是合格的。
使用标准不一样
“北京市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化妆品检测中心对可溶性固性物的检验标准是我国轻工行业标准《八宝粥罐头》(QB/T2221-1996),我们公司则依据该标准在石市技术监督局申请备案了Q/01LBL15-2005标准并执行。标准不一样,结果自然不一样。”张中华告诉记者。
张中华说:“但我保证我们的食品是安全的,愿意接受媒体监督并抽样送到权威部门进行检验检测。”